企業定位:竭誠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企業使命:為項目創造價值,為客戶追求卓越,為員工增進福祉
服務宗旨:公正 專業 科學 誠信
甲方:隆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法定代表人:李紅星
乙方:長沙中聯重科環境產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建國
經政府采購的隆回縣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含鄉鎮餐廚垃圾)項目采購服務(隆回財采計[2019]0052號)由乙方中標,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履行各自的職責,高效優質完成農村垃圾收集轉運(含鄉鎮餐廚垃圾)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環境衛生行業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隆回縣農村的實際情況、現行勞動條件和作業方式等要求,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署以下合同條款。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服務期限內,對本項目23個鄉鎮,2個街道辦事處(除縣城縣環衛局負責區域外)農村生活垃圾(含鄉鎮餐廚垃圾)提供收集轉運服務,包括農村垃圾從鄉鎮定點鉤臂箱、垃圾收集點收集至鄉鎮壓縮站壓縮,再轉運至位于北山鎮梅荷灣村的縣垃圾填埋場的收集轉運全過程;鄉鎮餐廚垃圾先從鄉鎮收集點收集,運輸至縣城污水處理廠進行油污分離,污水直接由縣污水處理廠處理,油脂由縣環衛局負責處置,餐廚垃圾殘渣由乙方送至位于荷香橋鎮塘沖村的辰河生態農業有限公司處理。
二、服務期限
2.1、本合同采取壹年壹簽約的方式,即在一年合同期內,若乙方無違約并經甲方考核合格可再續簽一年合同,依次類推共可續簽二次,續簽二次后不再續簽。在此期間,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約定,全年平均考核得分低于85.0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其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2.2、服務期限的調整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服務期限將作相應調整:
1)因非乙方原因導致項目運營日期延誤,服務期限延長相應時間。
2)由于非乙方原因未能在服務期屆滿之日完成移交。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服務期限不作調整:
1)因乙方原因導致項目運營日期延誤。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服務期屆滿之日完成移交。
三、服務方式
采用全包干形式,即對隆回縣(縣城縣環衛局負責區域以外)所有區域的垃圾收集轉運(含鄉鎮餐廚垃圾)采取服務范圍包干、經費包干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從2019年 7 月 1 日起30天內移交價值 75 萬元的垃圾收轉運系統設施設備、辦公管理等資產給乙方管理和使用。甲、乙雙方交接后即于2019年 7 月 31 日起開展正常作業。(存量項目具體移交及管理以最終的補充協議為準)
乙方辦公場地、停車場所等由乙方自行選定和解決。承包服務期間所產生的一切經費開支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履約擔保
4.1、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1000000元整(大寫:壹佰萬元整);合同簽訂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全額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交納。
甲方收款賬戶即:
戶名:隆回縣財政國庫集中支付辦公室;
賬號:43001570065059000099;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隆回支行;
備注:縣住建局。
4.2、退還方法:本項目合同終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不計利息退還50%;余下50%待本項目移交后保證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不計利息退還。
4.3、履約保證金存在罰沒的情況:
1)乙方違約;
2)因乙方原因被甲方認定無法繼續完成本項目的后續服務質量,導致甲方與乙方進行解約;
3)因乙方原因,出現勞資糾紛,且無法處理時;
4) 服務期滿所移交垃圾壓縮站設備設施及車輛出現故障(正常磨損除外),無法維持正常工作,所需維修費用先從履約保證金扣取;如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該維修費用,再從設備設施按折舊年限的殘值中扣減。
五、設備押金
5.1、本項目設備押金為3000萬元;合同簽訂前全額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交納。
5.2、合同簽訂后,設備押金轉為設備購置費。余下的部分在相關移交工作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不計利息退還。
5.3試運行運營商和本次招標的中標人一致,原來的存量設備為中標人資產,根據2019年5月8日政府常務會的精神,此種情況下無需繳納設備押金用于設備回購。
六、服務費以及結算方式
6.1、服務費由六個部分組成:①設備折舊費;②設備運行費;③日常運營費;④鄉鎮老設備凈值;⑤簡易設備購置;⑥鄉鎮餐廚垃圾收集。其中:設備運行費包括:車輛油耗、車輛維修保養、車輛保險、年檢、垃圾壓縮站水電費、設備投入利息成本等;日常運營費包括人工成本、社會保險、福利費、管理費用、應急費、場地租賃費、稅金等。
6.2、新增的三個項目241.1萬元,鄉鎮老設備凈值75萬元,簡易設備購置66.1萬元;鄉鎮餐廚垃圾收集轉運100萬元(含購置6t餐廚垃圾收集車2輛的費用,鄉鎮餐廚垃圾殘渣處理服務費不超過15萬元須付給第三方)。實行單個項目結算法,按月支付。
6.3、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備采取加速折舊法中的雙倍余額遞減法。餐廚垃圾收集轉運設備采用三年期內平均折舊法。
6.4、服務費用的計算與支付:服務費用實行一年一定,費用結算與支付以月為周期,2019年 7 月至2020年 6 月的月服務的基準價為人民幣: 33950000 元(大寫: 叁 仟 叁 佰 玖 拾 伍 萬元整),每月的具體金額=每月的基本服務費+噸位考核預付服務費+質量考核服務費(合同期的最后一個月對噸位考核服務費總結算)。乙方應在每個月度結束后準備結算清單并提交給甲方。結算清單應包含人員設備設施到位情況、日常運營情況、每月垃圾收運數量和服務質量考核結果等內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交結算清單后一個月內,核算并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用。
特別說明:此次招標中,車輛如不需轉戶,則不存在交稅。車輛如需辦理過戶手續,將會產生交易增值稅343.21萬元,產生的稅金已包含在設備原值中。設備購置墊交的稅金已計提利息。
第一年(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服務費(含車輛維修費用173.5萬元)為中標供應商的投標報價。另第6.2條中三個項目價款不隨投招報價變動,仍實行單個結算。
第二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服務費 = 上年服務費-上年計提折舊(1018.17萬元)+本年計提折舊(614.07萬元)-上年計提利息(130.41萬元)+本年計提利息+(上年車輛維修費用173.5萬元*10%)+ 當年增加垃圾桶的購置費用+當年增加鉤臂箱的購置費用。
第三年(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服務費 = 上年服務費-上年計提折舊(604.09萬元)+本年計提折舊(278.02萬元)-上年計提利息+本年計提利息+(上年車輛維修費用*10%)+當年增加垃圾桶的購置費用+當年增加鉤臂箱的購置費用。
當年應增加的垃圾桶和鉤臂箱數量和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為了實現當地納稅,便于項目管理,乙方的指定收款賬戶為乙方在項目所在地成立的全資子公司的基本賬戶,即:
戶名:隆回縣中聯環境產業有限公司;
賬號:4305 0165 7408 0000 0074;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
6.5、以實際投入運營的鄉鎮(街道)為板塊,移交運營一個板塊計算一個板塊,實行按月支付。羊古坳鎮收集轉運服務費為106.8萬元(即8.9萬元/月),因該鎮壓縮站尚未建成,該鎮的服務費暫不列入結算范圍;在羊古坳鎮壓縮站建成后,啟動垃圾收集轉運工作之日起,該板塊的服務費才納入結算范圍。
6.6、本項目服務費的70%為基本服務費,全額支付給乙方。本項目服務費的20%實行噸位考核,即根據縣垃圾填埋場統計的年垃圾收運總量計費。其中,年收運垃圾標準量為7.3萬噸,高于垃圾收運標準量的不增加服務費;低于年收運垃圾標準量30%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低于年收運垃圾標準量30%以外的,每噸扣款60元。剩余的10%做為質量考核服務費,按《隆回縣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含鄉鎮餐廚垃圾)作業考核細則》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計算質量服務費金額。
6.7、乙方根據甲方審核后的結算清單開具票據,隆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縣政府指定部門依據票據將當期應付款項直接匯入乙方指定賬戶(該賬戶須為公司基本賬戶)。應支付款項的日期若在非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支付。
6.8、有爭議的金額:當對任何發票/結算清單金額或其它要求付款的通知中列明的金額發生爭議時,對該筆款金額有爭議的一方須在應付款日之前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指明爭議的性質和金額,同時支付無爭議部分的金額。對爭議部分的金額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按照第十條款的規定解決。
1)甲方對乙方提交的發票/結算清單的金額有爭議的,根據第十條的爭議解決方式確認最終應付款,甲方應支付未按規定支付款項并附加利息,利息按照同年央行同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應支付之日(包括當日)至實際支付日(不包括當日)止計算。
2)如果結算清單的金額或部分金額已支付,但事后產生爭議或異議,且隨后根據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商定或確定為屬于不當支付,則收款方應全額退還不當支付部分并附加利息。利息按照同年央行同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實際支付日(包括當日)至實際退款日(不包括當日)止計算。
6.9、稅費和發票
1)乙方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繳納的稅費。
2)乙方應在甲方確定了當月應支付的款項金額后,向甲方或其委托的支付機構開具法定的票據,甲方根據票據支付服務費用。
6.10、本合同中結算和支付幣種為人民幣(¥)。
七、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移交
7.1、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將相關設備移交給乙方管理和使用。甲乙雙方對設備設施移交時的狀況作好詳細記錄存檔。
表一、甲方有償移交設備設施清單明細
設備分類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已使用年限 | 設備狀況 | 數量(臺套) | 資產凈值(萬元) |
垃圾收運車輛 | 6t-鄉鎮自購車輛 | ZLJ5120ZYSDFF4 | 5年 | 良好 | 1 | 75 |
XZL5160ZYS5 | 2年 | 良好 | 1 | |||
HLW5162ZYSD | 2年 | 良好 | 1 | |||
CLW5160ZYSD5 | 2年 | 良好 | 1 | |||
鄉鎮車廂可卸式垃圾車 |
| 2年以上 | 良好 | 9 |
| |
小計 |
|
|
| 13 | 75 | |
資產總計(不含稅金) | 75 |
表二、甲方無償移交設備設施清單明細
設備分類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已使用年限 | 設備狀況 | 數量(臺套) | 資產凈值(萬元) |
垃圾收集容器 | 240L垃圾桶 |
| 已投入暫未使用 | 完好 | 285 | 8.55 |
3立方鉤臂箱 |
| 已投入暫未使用 | 完好 | 3 | 2.46 | |
小計 |
|
|
| 288 | 11.01 | |
鄉鎮自購普惠垂直式垃圾壓縮站 |
| 2年以上 | 運行正常 | 8 |
| |
資產總計(不含稅金) | 11.01 |
表三、乙方原有設備設施清單明細
設備分類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已使用年限 | 設備狀況 | 數量(臺套) | 資產凈值(萬元) |
垃圾收運車輛 | 7t壓縮式垃圾車 | ZLJ5073ZYSEQE5 | 2年 | 良好 | 24 | 742.88 |
1年 | 良好 | 11 | ||||
4t車廂可卸式垃圾車 | ZLJ5040ZXXHFE5 | 2年 | 良好 | 16 | 235.54 | |
1年 | 良好 | 6 | ||||
12t壓縮式對接垃圾車 | ZLJ5120ZDJDFE5 | 2年 | 良好 | 3 | 141.54 | |
1年 | 良好 | 3 | ||||
16t壓縮式對接垃圾車 | ZLJ5162ZDJDFE5 | 2年 | 良好 | 14 | 609.3 | |
1年 | 良好 | 6 | ||||
4t自裝卸式垃圾車 | ZLJ5041ZZZHFE5 | 2年 | 良好 | 7 | 167.74 | |
1年 | 良好 | 5 | ||||
7t自裝卸式垃圾車 | ZLJ5070ZZZHFE5 | 2年 | 良好 | 5 | 99.38 | |
后掛壓縮式垃圾車 | ZLJ5070ZYSQLE5B10 | 2年 | 良好 | 2 | 38.81 | |
7t吸污車 | ZLJ5070GXWEQE5 | 2年 | 良好 | 2 | 36.66 | |
2t巡查工作用車 | ZLJ5020XJEE5 | 2年 | 良好 | 3 | 31.55 | |
小計 |
|
|
| 107 | 2103.4 | |
垃圾收集容器 | 240L垃圾桶 |
| 半年以上 | 部分良好;部分破損 | 13752 | 36.75 |
3立方鉤臂箱 |
| 半年以上 | 部分良好;部分破損 | 313 | 134.75 | |
小計 |
|
|
| 14065 | 171.5 | |
站類 | 垂直式垃圾壓縮站 | YJC400D | 1年 | 良好 | 10 | 299.67 |
小計 |
|
|
| 10 | 299.67 | |
資產總計(不含稅金) | 2574.57 | |||||
稅金 | 343.21 | |||||
資產總計(含稅金) | 2917.78 |
7.2、站內設備按八(8)年計提折舊,車輛設備按七(7)年計提折舊,鉤臂箱按三(3)年計提折舊、垃圾桶按二(2)年計提折舊。
7.3、乙方接交后,要制定嚴格的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和使用規范要求(應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設施定期和年度檢驗維護、日常運行維護以及大修維護的標準、程序和計劃),定期和及時維護、保養和維修,確保設備設施在折舊期限內穩定正常使用并保持良好正常狀態。設備在維護維修期間使用的零部件標準不低于原設備與車輛的配置標準。
7.4、車輛保險:乙方應按合理和符合行業慣例的保險險種、保險金額以及在保險市場上可以得到的合理價格和商業上可接受的條款,取得和維持保險,包括按照中國法律要求的任何強制性保險。車輛購置的保險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強制險、不計免賠險、第三方責任險、車損險。
7.5、未到折舊報廢時間而失去使用價值的設備設施由乙方申報重置計劃,經甲方審定后購置,購置經費由乙方負責
7.6、設備設施折舊期滿,無法正常使用,由乙方向甲方申報重置計劃,經甲方審定后購置,購置經費由甲方負責。新增設備設施交接和管理使用辦法與老設備設施交接和管理使用辦法相同。
7.7、本輪服務承包到期后,乙方保證接交時未到報廢期限設備設施能正常運行,并按經審計后資產評估總價值和服務期間新增設備設施總價值之和減去折舊價值之后的剩余價值資產移交給甲方。剩余價值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現款補足。
7.8、移交委員會:在本項目服務期滿前 3 個月,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派員組成移交委員會。移交委員會中甲乙雙方代表人數應相當,移交委員會主任委員由甲方人員擔任。
7.9、移交范圍:乙方應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本項目:
7.9.1、有償移交: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按《詳見表一、設備設施清單明細》移交給乙方的設備設施:垃圾壓縮站及設施、設備,與垃圾壓縮站設施相關使用的所有機械和設備儀表,車輛(含車輛過戶手續)以及其他動產等。
2)與垃圾收運相關的所有設施設備等。
3)項目設施正常運轉所必須的零備件和配件等。
7.9.2、無償移交: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按《詳見表二、設備設施清單明細》移交給乙方的設備設施:垃圾壓縮站及設施、設備,與垃圾壓縮站設施相關使用的所有機械和設備儀表,車輛(含車輛過戶手續)以及6t餐廚垃圾收集車等其他動產。
2)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所要求的所有技術和技術規程、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包括以許可方式取得的),在用的各類管理章程和運營及維護手冊包括專有技術、生產檔案、技術檔案等其他資料。
3)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權利。
7.10、移交后保證期為四個月: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設備設施在移交日起后四個月的保證期內,承擔修復設備設施的損壞(正常磨損除外)。
7.10.1、如果乙方不能或拒絕修復設備設施出現的損壞(正常磨損除外),甲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修復,并從設備凈值中扣除相應金額。但應向乙方提供所發生的費用的詳細記錄。
7.10.2、在緊急情況下,如乙方沒有及時保修,甲方有權從設備凈值中提取相應金額進行保修。但應將支出的情況告訴乙方。
八、服務標準及要求
本項目服務與標準及要求按《隆回縣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含鄉鎮餐廚垃圾)作業考核細則》的要求執行。
在考核中全年累計4次達不到70分的,或連續3個月低于70分,或一年內4次發出整改通知而又達不到整改要求的,視為乙方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罰沒其履約保證金。
滿一年后,在年平均考核得分不低于85.0分的情況下,可以續簽下一年服務合同。三年合同期滿,在重新招標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中標。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作業業務進行全面的技術指導、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拒絕甲方監督人員的檢查,但甲方及甲方人員不得影響或干擾乙方的日常垃圾收集轉運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出書面或口頭改進意見。
2、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屬工人的工資、崗位津貼、福利待遇等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產措施。
4、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對員工進行培訓的情況,以提高收集轉運的技術業務水平。
5、隨著通村通組通自然院落公路的硬化,甲方有權在本合同生效后尚未設立垃圾收集點的村、組、院落增設垃圾收集點,由甲方提供垃圾桶或鉤臂箱,但不增加本項目的服務費。
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乙方服務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合同按期領取承包服務費。
2、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議,并參與由甲方組織的檢查和綜合考評。
3、乙方有履行承諾的義務。
4、乙方應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及指導,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絕甲方監督人員的檢查、取證或核實等要求。
5、乙方應嚴格按照規定落實作業人員工資、崗位津貼、福利、保險等待遇。做好員工教育管理工作,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遇強臺風、特大暴雨、冰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乙方可以不安排人員收轉運,但事后應及時清運積存的垃圾。
7、因重大活動、重大節日、歷史遺留問題等需要,乙方應完成甲方交辦的臨時性、服務范圍外的工作。
8、乙方應嚴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要求及乙方在合同中和投標文件中的全部承諾,甲方據此對乙方進行考核。
9、服務期間,乙方在完成服務事務中引發的糾紛所產生的一切賠償責任(包含但不限于內部員工發生的工傷及造成第三方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履行第八條列明的義務,違反甲方具體要求的行為均屬違約行為。甲方根據上述規定條款,視乙方違約行為的情節輕重,做出批評教育、扣分、責令整改處理,扣除履約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因機械、工具或技術、勞動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響工作,未達到質量標準,連續叁個月出現月工作不達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服務費給乙方,甲方逾期一個月未支付的,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存款基準利率支付違約金。甲方超過 肆 個月未支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服務期間的服務費和退還全部履約保證金。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向邵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合同終止
(一)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
1、乙方因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引起3人以上群體上訪事件或5人以上(一個案件內)勞資糾紛案件敗訴的;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違約通知之日起10天后,仍未糾正其下述任何一種違約行為,甲方可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及時進場;
(2)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且未及時糾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它義務的。
3、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二)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雙方可協商終止本合同: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要求提前終止本合同的一方需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征得對方書面同意后,方可終止本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十三、其他
1、自本合同生效后,2019年7月1日起30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補充和修改:對合同條款作任何改動或偏離,增加補充條款,均須由甲、乙雙方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
3、如遇突發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甲方及縣政府有關部門,乙方項目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適時處理或協助處理有關問題;甲方如認為情況危及到社會安全穩定工作,乙方應無條件同意甲方直接調配乙方資源直至危機結束。
4、乙方員工的醫療保險及發生的各種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5、由于乙方原因而損壞甲方財產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的投標文件、評標過程中及評標過程后的所有書面承諾和招標文件中的要求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十四、未盡事宜: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方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附 則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工作任務并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反映良好,在下期招標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中標。
十六、本合同一式 十一 份,甲方、乙方各執 四 份,財政局采購辦(備案)一份,縣司法局一份,代理機構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戶銀行:
賬 號:
簽訂時間:2019年 月 日
簽訂地點:隆回縣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