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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承包合同
項目名稱:邵陽市雙清區長途線路局辦公樓改造工程
發包方:邵陽市雙清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承包方:湖南鑫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政府采購編號:雙清財采計[2019]000017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建筑裝飾工程合同書
發包方(甲方):邵陽市雙清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承包方(乙方):湖南鑫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邵陽市雙清區長途線路局辦公樓改造工程
1.2 承包范圍: 按預算清單約定的內容
1.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 工期:本工程自2019年12 月 6 日開工,于2020 年 3 月 5 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90天
1.6工程質量: 合格
1.6 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壹佰柒拾叁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1730000.00
第二條 設計費用
2.1 雙方商定,本工程的設計費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甲方工作
3.1 開工前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3.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3.3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報建、垃圾處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暫住證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4.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建立現場施工辦公室,按要求組
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3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
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4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第五條 關于工期的約定
5.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5.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5.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5.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6.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6.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6.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5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3 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七條 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按實結算。工程預算外項目作簽證處理,套用湖南省現行2014年《湖南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標準》、2014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標準》、和2014年《湖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標準》;取費執行最新計價辦法及取費標準計取全部費用。人工工資按湘建價[2019]130號文綜合工資單價執行(裝飾130元/工日,建筑100元/工日)
7.2 因不可抗議時期,可按相關文件、人工工資、材料價格可按實簽證調整。
7.3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5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
撥款分 1 次進行 | 撥款%(合同總價) | 金 額 | 備注 |
施工進場后 | 20% | 合同金額*20% |
|
完成工程量的50% | 50% | 合同金額*50% |
|
工程完工驗收后 | 97% | 合同金額*97% | 余款3%,一年后付清 |
7.4 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30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并在 3 天內,結清尾款。
第八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8.1 乙方按要求采購所有主要材料。
8.2 材料漲幅超過5%,可做簽證處理。
第九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9.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9.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范。
9.3 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范、消防條例,導致發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遷原有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0.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 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10.3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 ,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1.2 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
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 則
13.1 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本合同正本七份。
13.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13.3 附件:(1)工程預算書(2)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監管機構備案(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