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定位:竭誠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企業使命:為項目創造價值,為客戶追求卓越,為員工增進福祉
服務宗旨:公正 專業 科學 誠信
1、項目名稱:新寧縣回龍寺鎮芙蓉學校--土石方工程(第二次)
2、采購計劃備案編號:新寧財采計【2020】000182
3、采購代理機構編號:HNXZ-2020-SY-XMZB-0358
4、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5、合同內容:具體見附件
合同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新寧縣回龍寺鎮芙蓉學校--土石方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新寧縣回龍寺鎮芙蓉學校--土石方工程(第二次)。
2.工程地點:新寧縣回龍寺鎮寶塔村內 。
3.政府采購計劃編號:新寧財采計【2020】000182。
4.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 。
5.工程內容:根據發包人提供的新寧縣回龍寺鎮芙蓉學校土石方工程計算圖,土方63938.798立方米、石方19098.602立方米、外借回填土方2456立方米。(具體建設內容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為準)。
以上工程內容具體以土石方計算施工圖和實際工程量為準。
6.工程承包范圍: 新寧縣回龍寺鎮芙蓉學校土石方工程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0年 6 月 23 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0 年 7 月 13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20 天(日歷日)。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合格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中標簽約合同價為: (大寫)壹佰伍拾肆萬捌仟壹佰元整
(小寫)¥1548100.00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陸萬伍仟伍佰玖拾肆元捌角伍分 (¥ 65594.85 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 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 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 (¥ 元)。
2.合同價格形式: 單價合同按實結算 。
3.社會保險費:人民幣(大寫) 肆萬零捌佰叁拾肆元玖角肆分 (¥ 40834.94 元);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陽敦春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程序解釋:
1、在采購合同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商達成的變更或補充;
2、成交通知書;
3、響應文件;
4、政府采購合同格式條款及其附件;
5、專用合同條款;
6、通用合同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對不同時間對同一事項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商達成以上變更或補充協議以最新簽訂的時間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在承包人完工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后,應積極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履行相關程序,盡快拿出驗收結果和工程評審結論,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新寧縣回龍寺鎮中心學校校內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簽訂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陸 份,承包人執 貳 份。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124305287389945310組織機構代碼:9143052875063412511
地址:新寧縣回龍寺鎮中心學校 地址: 新寧縣大圳新苑T2棟二樓
郵政編碼: 422700 郵政編碼: 4227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18073904699 電話: 0739-4826991
傳真: / 傳真: 0739-4826991
電子信箱: / 電子信箱: QQ:1344108581
開戶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新寧支行 司新寧支行
賬號: 943008010052448892 賬號: 43001573065052503126
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蓋章):
備案經辦人(簽字):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略)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1.1.1合同
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政府采購文件、合同、補充協議等。
1.1.2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4監理人:
名稱: /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
聯系電話: /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2.5設計人:
名稱: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聯系電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設備
1.1.3.7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為修建臨時施工道路租用的土地、修建現場圍墻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場地等。
1.1.3.2永久占地包括: 建設永久工程的用地,及永久工程的附屬設施用地。
1.1.3.3臨時占地包括:建設臨時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場地,如:臨建用地、倉儲、組裝用地、居住生活用地,臨時占路、占人行道、占公共用場地等。
1.3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 / 。
1.4標準和規范
1.4.1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 / 。
1.4.2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 ;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份數: / ;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 ;
1.4.3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政府采購文件、合同、補充協議等 。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 開工前七天 ;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 6套 ;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 土石方工程計算圖 。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材料和設備采購計劃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 開工前十五天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 三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 電子、書面 ;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七天內 。
1.6.5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 / 。
1.7聯絡
1.7.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 七 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
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7.2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工程項目部 ;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李茂林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現場項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陽敦春 。
監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
監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
1.10交通運輸
1.10.1出入現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 按規定 。
1.10.3場內交通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紅線內由承包人負責,紅線外由發包人負責。
關于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
通設施的約定: /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
有關費用由 承包人 承擔。
1.11知識產權
1.11.1關于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
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 。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2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的
使用費的承擔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可調整 。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 另行約定 。
2.發包人
2.2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名: 李茂林
身份證號:
職務: 甲方代表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
通信地址: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
2.4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應最遲于開工日期7天前移交。
2.4.2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按通用條款。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收到通知后28天。
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 / 。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竣工圖、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等;發包人要求的竣工備案和歸檔內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三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承包人承擔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竣工驗收后七天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書面 。
(10)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 。
3.2項目經理
3.2.1項目經理:
姓名: 陽敦春 ;
身份證號: 430528196112027373 ;
資格證書: 二級建造師 ;
證書編號: 湘243111218545 ;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湘建安(B)2012090000185 ;
聯系電話: 13873943065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全權處理本項目的一切事務。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開工之日起到竣工結束,項目經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必須不少于8小時在現場組織施工。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每次交違約金伍萬元,或從項目工程結算中扣除。
3.2.3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每次交違約金伍萬元,或從項目工程結算中扣除。
3.2.4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伍萬元的違約金。并有權解除合同并責令承包人退場,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擔。
3.3承包人人員
3.3.1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開工前二天內 。
3.3.3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10000元的違約金。并有權解除合同并責令承包人退場,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擔。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發包人認可方可離開。
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每次交違約金壹萬元,或從項目工程結算中扣除。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每次交違約金貳佰元,或從項目工程結算中扣除。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工程不允許分包 。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 。
3.5.2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 / 。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 。
3.5.4分包合同價款
關于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 / 。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按通用條款執行。
3.7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 15萬的銀行保函。
4.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內容: / 。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 。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 。
4.2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姓名: ;
職務: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 ;
聯系電話: /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關于監理人的其他約定: / 。
4.4商定或確定
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包人授權監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1) / ;
(2) / ;
(3) / ;
5.工程質量
5.1質量要求
5.1.1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 / 。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 / 。
5.3隱蔽工程檢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 / 。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 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 / 小時。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現行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
6.1.4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 按通用條款執行 。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 開工前提供 。
6.1.5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通用條款執行 。
6.1.6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工程開工前,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7.工期和進度
7.1施工組織設計
7.1.1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按通用條款執行 。
7.1.2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開工前七天。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收到后七天 。
7.2施工進度計劃
7.2.2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
見的期限: 收到后七天 。
7.3開工
7.3.1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 開工前七天 。
關于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 。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 。
7.3.2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天內發出開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測量放線
7.4.1發包人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 開工前七天 。
7.5工期延誤
7.5.1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7)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 。
7.5.2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承包人在合同期外每推遲壹天完工,由發包人扣罰款壹仟元,最高限額為壹萬伍仟元。
7.6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 / 。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 按通用條款 ;
7.9提前竣工的獎勵
7.9.2提前竣工的獎勵:承包人在合同期內每提前一天完工,由發包人支付獎金壹仟元,最高限額為壹萬伍仟元。
8.材料與設備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4.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按通用條款。
8.6樣品
8.6.1 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按管理部門及發包人要求確定。
8.8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 由承包人承擔。
9.試驗與檢驗
試驗與檢驗費用的約定按相關規定執行。
10.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設計變量部分及施工中調增減工程量 。
10.4變更估價
10.4.1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按湖南省2014年工程預算定額,邵陽市新寧縣造價辦發布的同期材料價格及相關文件計價取費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監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 。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 / 。
10.7暫估價
暫估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明細詳見附件11:《暫估價一覽表》。
10.7.1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種方式確定。
10.7.2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
種方式確定。
第3種方式: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
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的約定: / 。
10.8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 必須經甲方簽字同意方可使用 。
11.價格調整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不調整 。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 / 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 ;
第 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2)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 / 。
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工程設備
單價在合同履行期間漲、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 / %時,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投標報價中載明的材料、工程設備單價在合同履行期
間漲、跌幅超過省及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期間發布的預算價格
的± / %時,據實調整。
第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 。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①工程量清單項目的項目特征與投標報價中項目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計算。
②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項目特征與投標報價中項目類似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進行結算。
③投標報價中沒有綜合單價的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 新增項目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12.2預付款
12.2.1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
預付款支付期限: 。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 。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 。
12.3計量
12.3.1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及按實計量。
12.3.2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 按形象進度計量 。
12.3.3單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按形象進度計量 。
12.3.4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 。
12.3.5總價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計量支付的,是否適用第12.3.4
項〔總價合同的計量〕約定進行計量: / 。
12.3.6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 。
12.4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 完成總工程量的50%付成交金額的4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付成交金額的30%,待財評結論完成后付清所有工程款 。
12.4.2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
關于進度付款申請單編制的約定:按規定執行。
12.4.3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
12.4.4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理人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的期限: / 。
(2)發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 / 。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 / 。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 。
12.4.6支付分解表的編制
2.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
3.單價合同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2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 / 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 / 小時。
13.2竣工驗收
13.2.2竣工驗收程序
關于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按通用條款。
發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 。
13.2.5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 。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
13.3工程試車
13.3.1試車程序
工程試車內容: / 。
(1)單機無負荷試車費用由 / 承擔;
(2)無負荷聯動試車費用由 / 承擔。
13.3.3投料試車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 / 。
13.6竣工退場
13.6.1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 。
14.竣工結算
14.1竣工結算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約定執行。
竣工付款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1、按成交價及實際發生工程量進行結算。
2、增減工程量,按程序辦理好有關審批手續,并按湖南省2014年預算定額及邵陽市造價辦發布的同期材料價格及相關文件計價取費,并經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后進行結算。
3、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
14.2竣工結算審核
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約定執行 。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按合同付款約定執行 。
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條款執行。
14.4最終結清
14.4.1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 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單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約定執行 。
14.4.2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批并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約定執行 。
(2)發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約定執行 。
15.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5.2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 / 。
15.3質量保證金
關于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的約定: / 。
15.3.1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 / 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 ;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
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 。
15.4保修
15.4.1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 / 。
15.4.3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 / 。
16.違約
16.1發包人違約
16.1.1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發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 。
16.1.2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 7天內下達開工通的違約責任: / 。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 / 。
(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 。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
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 / 。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違約責任: / 。
(7)其他: / 。
16.1.3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違約
16.2.1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費用并承擔相關費用。
16.2.3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 按通用條款執行。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 雙方另行協商 。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后60天內完成款項的支付。
18.保險
18.1工程保險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 。
18.3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關于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約定: / 。
18.7通知義務
關于變更保險合同時的通知義務的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20.爭議解決
20.3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是否同意將工程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20.3.1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確定: / 。
選定爭議評審員的期限: / 。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報酬承擔方式: / 。
其他事項的約定: / 。
20.3.2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關于本項的約定: / 。
20.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向新寧縣仲裁委員會(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仲裁中心)申請仲裁;
(2)向 新寧縣 人民法院起訴。
附件1: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 | 材料、設備品種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質量等級 | 供應時間 | 送達地點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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