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定位:竭誠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企業使命:為項目創造價值,為客戶追求卓越,為員工增進福祉
服務宗旨:公正 專業 科學 誠信
發包人(全稱):新寧縣住房保障管理辦公室
承包人(全稱 ):湖南天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湖南省新寧縣2020年金石中學校舍老舊小區配套基礎設施改造項目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名稱:湖南省新寧縣2020年金石中學校舍老舊小區配套基礎設施改造項目。
2.工程地點:新寧縣金石鎮錦繡社區。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新發改發【2020】21號 。
4.資金來源: 中央補助和地方自籌 。
5.工程內容:設計施工圖包含的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具體內容詳見設計施工圖紙及招標工程量清單 。
計劃開工日期: 2020 年 11 月 8 日。
計劃竣工日期: 2021 年 2 月 8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90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工程質量符合 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相關標準要求,達到國家合格工程驗收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壹佰叁拾貳萬陸仟伍佰陸拾元零伍角捌分整
(¥ 1326560.58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 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 / 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 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 (¥ 元)。
2、合同價格形式:單價合同。
(變更增減的工程造價:增加工程根據采購人、供應商、監理三方簽證,依據湘建價【2014】113號《湖南省計價辦法》及其配套取費文件和邵陽市發布的新寧縣同期材料計算造價,總造價下浮5%結算;其它未盡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約定。
3、社會保險費按相關規定計取。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陽敦春 ,注冊建造師編號:1106188 ,身份證:430528196112027373 ,電話: 13873943065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其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2020年 11 月 24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新寧縣住房保障辦公室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1、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簽訂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兩份、承包人執兩份、合同備案機關壹份,其余報相關部門。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址: 新寧縣金石鎮春風路 地址:
郵政編碼: 422700 郵政編碼: 4227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0739-4825078 電話: 0739- 4837568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新寧支行
賬號: 賬號: 43001573065052502862